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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安全出口的要求和标准

时间:2012-12-12 来源:慧盟验厂 点击: 次

工厂验厂时,厂房对安全出口有以下要求:

每个工作区域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或者室内工作人员超过25人必须要有两个安全出口。

厂内每层楼人数少于五百人应提供最少两个出口。如每层楼人数五百人或以上,最少三个出口,且出口应分布于不同方向。

如工作区少过60人,出口宽最少28吋。

如工作区多过60人,出口宽最少44吋。

每个工作点距离出口应在200呎/60米范围内。

紧急出口不可以上锁,不可有任何杂物堵塞,方便通往。

出口应清楚标志,100呎距离可见。出口标志有灯光显示和有后备电源。标志要有正楷“出口”二字(当地语言)。字形不可少过6吋高和3/4吋阔,或按国家标准要求。

出口门必须单边定位半弧式开关,门随着人流离开方向开启。

出口应直达安全地点。

出口路线应以显眼颜色的油漆或胶带方向箭头标志于地上。出口通道最窄不少于44吋/112公分,不堵塞,用显眼颜色油漆或胶带标志。工场主要通道以两行线划分保持畅通无阻。

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(m)
生产类别
 
耐火等级
 
单层厂房
 
多层厂房
 
高层厂房
 
地下、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、半地下室
 
甲 一、二级 30 25 - -
乙 一、二级 75 50 30 -
丙 一、二级
三级
80
60
60
40
40
-
30
-
丁 一、二级
三级
四级
不限
60
50
不限
50
-
50
-
-
45
-
-
戊 一、二级
三级
四级
不限
100
60
不限
75
-
75
-
-
60
-
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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